教宗


教宗 (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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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的三重冕(tiara),象徵教宗之訓誨、聖化、治理三項神權
教宗徽章

教宗拉丁語Papa,本意為爸爸父親),在中國大陸通常譯為教皇羅馬教皇,但是中國天主教愛國會內部依然稱為教宗。天主教會(全名「至一至聖大公教會及宗座教會」)的領袖,當中包括羅馬天主教會(拉丁禮)和東儀天主教會。這一稱號同時由東正教會安立甘教會分享,也因此引起分歧。

教宗的完整頭銜是:「羅馬主教,基督之代表,眾門徒之主之後繼者,最高祭司(教宗),西方之宗主教義大利首席主教(主教長),羅馬省大主教都主教總主教),梵蒂岡城國元首及上帝之眾僕人之僕人[1]。教會很少會使用這個完整的頭銜。天主教認為教宗為初任羅馬主教聖伯多祿的後繼,因此一開始稱呼他為「伯多祿之代表」,直到5世紀時才改稱為目前這更具權威的「基督之代表」(2006年《宗座年鑑》刪除了「西方宗主教」的稱呼,對上一次修訂為1969年。當時教宗保祿六世把「天主眾僕之僕」加於名號之中,並刪除了「光榮在位」的句語[來源請求])。

除了他的宗教職務之外,教宗也是擁有獨立主權的梵蒂岡國家元首。該國又被稱為「聖座」(Sancta Sedes)。梵蒂岡整個被羅馬城包圍,在1870年之前,教宗統治的區域一度拓展到整個義大利中部,其領土,即教廷國,被稱為「聖伯多祿的遺產」。儘管授予教宗對這些領土的統轄權的文件,也就是所謂的君士坦丁御賜教產諭,在15世紀被證明是偽造的,教宗對教廷國的統治還是延續到了1870年義大利統一的時候,而義大利王國和教宗之間最終的政治協議一直到1929年的拉特蘭協定才得以實現。1948年通過的義大利共和國憲法,再次確定該協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005年4月2日2005年4月18日,教宗的職位空缺,這種情況稱為宗座出缺(sede vacante)。前任教宗是教宗若望·保祿二世(John Paul II),他于1978年58歲時被選為教宗,也是自哈德良六世1522年-1523年間在位)以來首位被選為教宗的非義大利人。

若望·保祿二世于 2005年4月2日19:37GMT 逝世,享年84歲。在4月18日開始的教宗選舉(conclave)中,用了不足24小時,就選出德國樞機主教約瑟夫·拉青格(Joseph Ratzinger)作為新教宗,是為本篤十六世

辭源

拉丁文的「教宗」「papa」源自希臘文的「πάππας」,原意為「父親」,起初用於對任何司鐸或主教親昵的稱呼。在四世紀五世紀的時候,「πάππας」在西羅馬帝國仍頻繁地用於稱呼主教,儘管它已經開始逐漸轉變成現代的用途,即局限於稱呼羅馬主教,而在東羅馬帝國,尤其是在希臘俄羅斯,司鐸仍然被成為「πάππας」。天主教會內一直沿用「教宗」的名稱,教會外也有翻譯為「教皇」、「眾僕人的僕人」等。

早在三世紀,亞歷山大里亞主教對埃及的各副主教實行了集權控制,有意識地仿效羅馬主教的管轄方式。在尼吉亞大公會議後,羅馬主教立即授予亞歷山大里亞大主教以管轄的優先權,並使用了「亞歷山大里亞教宗」的稱號,該稱號現在演變成為希臘正教的「亞歷山大里亞及全非洲教宗及宗主教」以及科普特教會的「亞歷山大里亞及宗徒聖馬可之座的教宗」

註釋

  1. ^ 拉丁文原文為:Episcopus Romanus, Vicarius Christi, Successor principis apostolorum, Pontifex Maximus, Patriarcha Occidentis, Primatus Italiae, Archiepiscopus ac metropolitanus provinciae ecclesiasticae Romanae, Princeps sui iuris civitatis Vaticanae, Servus Servorum Dei。

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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