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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互联网进行网络内容审查,这是一种政府行政行为。由于中国政府在实施网络内容审查的范围、力度和标准有别于绝大多数国家,引起争议并有一些负面评价。
中国大陆政府和一部分人士[谁?]认为是中国大陆执法机关对网络中的有害信息执行审查,并对那些违反中国法律的内容进行限制。而另外一部分人士[谁?]则质疑中国政府的网络审查目的和标准,认为其并非或不全然是为了保护儿童与维护社会安全,而是或至少有一部分是为了封锁新闻言论,并侵犯了言论自由和基本人权,违背了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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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于2007年7月18日发布了《第2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6月底,中国上网人数达到1.62亿人,宽带上网人数为1.22亿人,手机上网人数有4430万。互联网的普及率达到了12.3%,上网电脑共6710万台。中国网民在家上网的人数在世界上的排名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中国人上网主要是阅读信息、网络游戏、网络交流与交往、收寄电子邮件,利用网路从事商业活动的人数也在稳步增加。中国的互联网用户正以每月5%至6%的速度增长,中国大陆网民人数就很快将达到人口的四分之一,或略超过2亿5千万人左右。有部分专家认为“对于个人通讯和特别是来自海外的信息,从建立互联网的第一天起,中国大陆政府就开始了网络审查。”近年来,多部为互联网制定的法律也开始在中国实行。
以互联网和数码技术为基础的新媒体给中国的发展带来机遇,但却给当局的言论控制带来挑战,也使中国共产党这个执政党以及中国政府的封闭式管理产生难题。
2005年4月,由哈佛法学院、剑桥大学和多伦多大学共同组建的“开放网络促进会”(OpenNet Initiative)发表了一份关于中国网络封锁的研究报告。报告称:“中国的网络过滤系统是全世界最发达的。比起其他有些国家的类似系统,中国的网络过滤范围广,手法细致,并且效果显著。整个制度包括多层次的法律限制和技术控制,牵扯到众多的国家机构,以及成千上万的政府职员和企业员工。”
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在2000年接受迈克·华莱士专访时说:“我希望人们将从网上学习很多有用的事情,但无论如何,网上有时也有不健康的东西,特别是网上的色情内容──对我们的年轻人伤害很大。”“我们需要有所选择,我们希望尽可能地限制对中国发展无用的信息。”[1]
有观点认为金盾工程是由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的长子中国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网通董事江绵恒所筹建与负责。[2]
中国大陆对网络内容进行审查的原因和方式是多样、多层次、跨部门的,对网络的审查是从“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到“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责任。中国对国内网站实行审查的具体法律依据详见外部资料中法规一览[3]。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在促进互联网的应用和网络技术的普及过程中,重视和支持对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增强网络的安全防护能力。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宣传教育,依法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防范和制止利用互联网进行的各种违法活动,为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事互联网业务的单位要依法开展活动,发现互联网上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时,要采取措施,停止传输有害信息,并及时向有关机关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利用互联网时,都要遵纪守法,抵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的各种犯罪活动。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与信息安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对接入的境内外网站信息进行检查监督,拒绝接入发布有害信息的网站,消除有害信息对我国网络用户的不良影响。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从而导致在互联网上查阅违法信息也为违法[6]。而这些被称为“法律”的文件,本身存在合法性争议问题。
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亦即互联网视听服务的企业必须为国有,非国有独资或者国有控股企业不能再经营互联网视听服务。
2007年12月20日,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通过《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三稿)》。其中规定:
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社会稳定的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二十四小时内暂时停机、暂停联网、备份数据等措施。
1995年以来,中国大陆已经颁布了60多项法规来规范互联网活动。在2000年代初政治状况比较敏感的日子,政府要求网管对法轮功和六四等题材的政治网站进行严格封锁,对国内日益泛滥的色情信息却还没有显示出足够的关心与重视。自2004年中,这种情况开始有所改变,有关当局开始大力打击网上色情。
政府辖下公安部门(主要是网警)、国家安全部门、新闻管理部门、通信管理部门、文化管理部门、广播电影电视部门、出版部门或保密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监控全中国大陆的论坛、网志、聊天室和私人的即时通讯、电子邮件等互联网资讯。要过滤和获取有关情报信息,他们通常使用的技术有域名劫持、关键字过滤、网络嗅探、网关IP封锁和电子数据取证等等。这些工作人员会判断内容,严格禁止、删除“有害”信息;查禁、封堵和阻断可能会“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的有害信息”,例如关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窃取、泄露国家秘密”、邪教和淫秽的信息。同时对特定人群实行网络监视,并后台阻断敏感人士的网络通信。
另外,从2006年5月起,有关部门开始招募网络监督员。他们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利用业余时间监察网络出现的“不文明行为、违法和不良信息”,及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不定期参加会议等方式向相关单位提出监察意见。[7][8]有些网络安全保安分公司,会招收网络保安员。网络保安没有执法权,他们主要通过网络监控,为服务单位及时删除各种不良信息,及时叫停违法行为,向网监部门报警。[9][10]
各国都对违反网络相关法律进行处罚和追究,但中国相对更严厉,不仅仅是发表、制作政府认为不良信息的人会面临处罚,甚至阅览相关信息者也可能依照公安部的规定被行政处罚[6],后一点引发中国国内的争议。同时,由于发表或传播网络言论、信息而入狱者(见下文)也为世界最多。
除了被动地封网之外,中国政府也大力发展官方网站,积极进行网上宣传。香港城市大学的李金铨教授说,中国全部网站的10%是由政府直接建立和经营的,各级政府建立了多个主要新闻网站。
由半公开和公开(如江苏宿迁市)的消息,政府招收网络评论员,由他们以普通网友的身份,引导“正确导向”,普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
1997年12月11日国务院批准、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发布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用户在接入单位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填写用户备案表。备案表由公安部监制”,要求通过ISP接入互联网的个人与单位在公安部门备案,留存个人与单位信息。在此之前,这些资料只在ISP留存,或者由ISP向公安部门递交[11]。
相关规定在1999年下半年,即中国大陆的第一次互联网高潮时开始执行。2002年后很长的时间里,相关备案的执行弱化。在2006年7月,重庆市公安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国际联网备案管理的通告》,要求在家中上网须向公安机关备案,如有违反,轻则将被警方警告,重则将被停机半年[12]。虽然早有相关规章依据,但在新一波的网络言论收缩的背景下,该规定引发极大的关注与争议。可能是迫于舆论压力,该《通告》在之后的审核中未予通过。
另外,当局也要求对网络接入、网吧、信息发布网站、电子邮件甚至游戏等实名备案。特别是2005年2月份以来,信息产业部要求境内所有网站主办者必须通过为网站提供接入、托管、虚拟主机等服务的IDC、ISP来备案登记,或者登录信息产业部备案网站自行备案。无论是企、事业单位网站,或是个人网站,都必须在备案时提供有效证件号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必须以实名制履行备案手续。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中国政府采用思科、北方电讯、Sun、3COM和微软等外国公司提供的技术来封锁网络,并命令网络公司帮助政府过滤“敏感”言论。微软在中国的MSN博客空间设置了过滤器,Google在其新闻频道的中国大陆版上拿掉了被中国政府封闭网站内容的存档。Google在2006年1月推出 Google.cn 的时候,任何有违背中国政府的内容都被过滤。雅虎中国更被指帮助中国当局调查网上异见人士(见师涛“非法向境外提供国家机密”案)。
还有,当局以法规的形式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互联网内容提供商(ICP)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有害”信息。如发现后,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中国大陆要求网吧上网者实名登记,同时要求网吧必须安装“网吧安全管理软件”。
由国务院制定条例要求网吧经营者:
2007年6月3日,国家工商总局通过网站发布通知,各级工商机关在2007年不得登记新网吧[7]。各地也纷纷出台不再审批新网吧的规定。
各级政府和部门都纷纷建立举报网站及电话,用来接收对政治、色情暴力等有社会危害内容的网站进行举报。如公安部公开的举报电话为010-65283344、010-65207655,举报网站为http://www.cyberpolice.cn ;中国互联网协会的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http://net.china.cn/chinese/index.htm 。
然而截至2006年4月24日,公安部的举报网站上面只能看到寥寥可数的几条消息,这一方面可能由于该网站缺乏适当维护,另一方面也许是当局不愿意公开有关消息。而中国互联网协会的网站则有较多关于已关闭网站的消息。
中国的网络审查技术已发展到了一个非常成熟的地位,通过多手段、多途径、多层次、分布式的处理,实现了国家级网关的IP封锁、主干路由的内容监测、域名劫持、内容发布过滤、访问过滤等功能,把大多数网民能接触到的信息控制在一个较严格的水平上。对这些审查技术的反审查技术参见突破网络审查。
各种技术手段如下:
有意见认为,中国大陆的网络审查中的有如下的难点:
与其他国家的互联网审查相比,中国大陆网络审查有四个突出的特点:
其他国家进行的网络审查,多数通过法律方式进行,即指控信息提供者违反某一法律,然后依法加以关闭。这样,对于不受管辖的其他国家的网站,网络审查基本上无能为力(尽管有些国家如澳大利亚等强制要求网络供应商向用户提供过滤软件,但安装与否仍是用户的自由)。与大多数国家不同,中国的网络审查意在防止违规信息流入用户终端,这虽然不能强制其他国家网站关闭,但依然可以起到作用。
中国网络审查所使用的标准是相当模糊的,表现在违法(规)的标准难以把握。比如到何种程度就会“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何种程度又会“扰乱社会秩序”,何种程度又会“破坏社会稳定”,法规上均没有明文规定。
作为一名国内的网络使用者,很难自我审查有关的网络内容是否为“有害信息”?讨论的内容是否会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国家机密”?向不特定的多数人表达自己的主张是否就会构成“煽动行为”。
也很难预测某一网站会否在某一天被列入封锁范围。如果被列入了,也难以知道确切的原因。除了若干特殊的例子(例如Google),似乎很少有被封锁网站解封的例子(现如今维基百科已经解除了封锁)。当然,这种模糊性也是相对的,对于若干敏感话题(比如政治、民主类话题),几乎可以肯定,只要网站涉及了这方面的内容并达到了一定的人气,就会很快遭到官方封锁。
也因此,许多中国网络论坛的管理者会以比官方更严苛的标准审查管理范围内的言论。
中国的相当多的网站由于受网络审查被关闭或删除内容,其中部分网站所有者有异议,但难以寻求复议与诉讼的途径。由于监管在程序上缺少明确的界定,谁实施处罚、被处罚违反什么法律、依据什么进行处罚都难以明确指认。这种情况在一些学术、法律、维权网站上特别突出[11]。
对网络审查的一部分行为,极少有相关部门表示负责。中国当局在面临相关询问时,通常会笼统地说是依法行事,或者表示对个案不知情,不会明确回答由何单位来具体执行与解释[12]。
对于涉及到有关批评中国共产党一党执政的弊端,其他意识形态的宣传,中共高层领导人犯错误的内容会予以一些限制,这种限制体现在推行敏感词汇过滤系统和由中共各级党委宣传部具体监督及执行的涉及政治内容的审核制度。各个网站(根据影响力不同)会采用或接受程度不同的政治敏感词过滤,过滤的结果是任何出现涉及敏感词汇的言论不能在网上发表或被替换发表,个人电子邮件或即时消息会被阻挡或删除,也包括一些与政治无关的内容,例如矿难、贪污、包庇黑社会之类的社会问题。
根据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2004-2005年中国互联网过滤报告》,在大陆,不能登录的色情网站只占在10%左右,也就是说,90%的色情网站可以登录,但是要登录上疆独、藏独、六四等政治性网站则是难过登天。[14]
2007年8月23日,河南电信关闭紫田机房,400台服务器中断六天。最后被迫移到杭州机房。[15] 8月30日,广东汕头中断了厦门蓝芒科技以及中客科技1600多台服务器,上万个网站受到影响。9月,四川成都“世纪东方”和广东汕头“中客科技”两家互联网提供商被切断服务。中国政府关闭的理由是这些网站出现大量违规的文章。
中国严格限制国内一些影响稳定的学术、思想、维权网站,部分国内公网BBS与学术思想维权网站被关闭或限制功能,如:2000年3月31日中国政府关闭由黄琦创办的大陆网站《天网寻人》;关闭《公民维权网》《宪政论衡》等网站;中国大陆部分高校BBS只对校内IP开放。中国也限制了一些有明显过激行为的网站的活动。例如关闭了部分激进反日网站、一些有严重排外倾向的网站、曾经在1999年发动网民攻击美国网站的中国黑客联盟和中国红客联盟等。
国内很多色情的论坛或网站也被取缔或者被封锁,但部分人士认为其审查力度远不如政治网站。
所有境外的民运及法轮功网站、台湾的大多数政府网站论坛以及部分境外宗教网站被封锁。对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外内容发布网站(比如Wiki、网志、聊天室、论坛、个人主页等服务提供网站),也常常予以封锁,或者限制其与中国网络审查有冲突的部份功能。例如搜索引擎Google在2002年曾经一度被封锁长达10天,至今部分功能如网页快照被限制。
所有网站都受到关键词过滤的影响,出现偶尔不可访问(比如Gmail)。此种过滤是双向的,也就是说,国内网站含有关键词的网站在国外不可访问,国外网址含有关键词的网站在国内不可访问。
进行限制的网站:
大多数国外新闻政治类网站都被封锁或干扰,引人关注的有:
据法国的无国界记者(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组织称,因从事互联网活动而被监禁的中国人目前已经从2001年时的3人跃升至了2007年的65人[19]。下面是部分因网络言论被监禁的公民:
2001年,中国大陆政府在取得2008年奥运会举办权,当时中国奥申委秘书长王伟说,“我们将给予传媒完全的自由度在中国采访”。据法新社报道,中国政府曾讨论是否在北京奥运会期间放宽GFW的屏蔽范围[23]。
2008年4月1日,维基百科外文版和英国广播公司新闻网(英文版)被率先解封[24];7月初,陆续有雅虎香港、《星岛日报》、《明报》、台湾中央社、香港赛马会、TVBS电视台、东森电视、美国在线中文版、《中国时报》、《世界日报》、《亚洲周刊》、《星洲日报》、《亚洲时报》、Google Blogger和Flickr图片社区网站被解除屏蔽;7月底,大批外国记者们在北京的奥运新闻中心发现即使当局已解封大批网站,但仍然有很多新闻媒体网站无法自由浏览,其他有关西藏独立、六四、法轮功及色情网站亦都无法登入[25]。美国的大新闻机构如《纽约时报》、《时代杂志》网站可以接通,但其他一些外国媒体网站,仍然需要通过代理服务器才能登陆。7月30日,记者们向国际奥组委投诉要求兑现承诺全面开放互联网。国际奥组委听到有关互联网的问题之后,与北京官员进行了会谈。
7月31日,国际奥委会新闻委员会主席高斯帕(Gosper)说:“我也是最近才得知,当初的确有些奥委会官员和中国协商,同意(奥运期间)屏蔽一些敏感网站。”“我这些年的确多次说过,奥运期间新闻完全自由,如果诸位因为我的这些讲话而受到误导,我向你表示道歉。”当被质疑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在两周前还说绝不会对外国记者进行网络封锁时,他表示,国际奥委会以前提供了不完全信息。很显然,曾经在某个场合达成了其所不知道的某种协议。世界多家媒体和人权组织对中国大陆政府违背网络自由的承诺、在北京奥运新闻中心封锁敏感网站表示反对。
7月31日下午,一些相对于中国政府的敏感网站也开始被解除屏蔽,包括中文维基百科、香港《苹果日报》、台湾《自由时报》、英国广播公司中文网、德国之声、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人权观察、国际特赦组织、大赦国际和无国界记者等[26]。中国大陆政府的解释是:“现在中国进入信息化时代,地球村时代,所有外国网站,应对外国运动员和媒体开放。因为言论不会对中国造成多大伤害,而且,许多信息本来也就是外国的信息,这些外国人回去也同样知道。”北京奥组委官员孙伟德在8月2日说:“北京奥运会期间,中国将为外国记者接入国际互联网提供充分的便利,外国记者在中国、在北京利用互联网报道奥运会的渠道是顺畅的。少数网站浏览有障碍,主要是因为他们传播的一些内容是中国法律禁止的。根据中国的法律,不得通过互联网传播违反法律的信息,如宣扬“法轮功”邪教,以危害国家利益。希望媒体尊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27]
解除网络屏蔽后,多间国际新闻机构对此表示欢迎和肯定,并希望中国政府能善意对待一些负面报道而不是封锁,亦能把此开明措施在奥运会之后继续保持下去。[28]
中国大陆政府认为由于网络信息质量和真实性参差不齐,比如反共产主义意识形态、被认为是带有敌意而建立的,具有煽动、颠覆共产党政权的内容;被认为容易腐蚀少年儿童心智的色情内容;被认为传播邪教的内容。所有有必要对其进行管理。中国政府处理此问题的主要手段是封锁对这些网站的访问。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说,经过外交部的调查,这些被封锁的网站内容都是不合法与不健康的,所以予以封锁。香港南华早报曾引用国安部官员的话说,政府认为:争取解除网络封锁的努力是“外国敌对势力通过互联网颠覆中国共产党的阴谋。”通常这样的网站都会涉及六四事件、法轮功(被官方认定为邪教)、色情,台湾独立问题以及西藏独立问题等等。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局副局长刘正荣曾于2006年2月14日下午针对某些国外网站被封的说法做出解释。并称,原因是其刊登了违反中国法律的内容。他说:“有些境外互联网网站刊登了违反中国法律的内容,主要是淫秽色情或恐怖内容,中国通过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采取了必要措施,这是可以理解的和必要的”。并强调,中国没有针对某一国家或某一网站实施特别标准,中国采取这些措施的信息也是透明的。在中国不能浏览的境外网站数量是非常少的,中国与境外的信息沟通是顺畅的,境外知名网站都是可浏览的。亦没有任何人仅仅因在互联网发表言论而被捕。[29]
2008年3月18日,现任中国国家总理温家宝曾指出:“网络技术的发展,助推中国的民主与法治,是不争的事实。表达自由是人的自由重要的方面,若公民表达的内容不能畅通地传递到政府决策层,那么依据失真信息作出的决策,往往会违背良好的初衷。去年福建厦门市在厦门PX项目能得到妥善解决,市府和市民最终达成一致。首先是因为民众的意见能够得到较为自由、畅通的表达,真实全面的信息传输到决策层,而决策层又真正重视了民意,才做出了正确的决断。我们设想一下,如果厦门市民不能真实地表达意见,或者表达后有关部门置若罔闻,那么恐怕不是大禹疏导洪水那样的后果,而是像他父亲鲧用息壤围堵助长洪水肆虐”。这也体现了中国领导人对网络畅通带来的积极作用的看法。
在中国大陆内外,很多人认为这些措施太严厉,阻碍了信息的自由流动,侵犯了公民的言论、通信、知情权利,限制了因特网本应具有的言论自由和民主精神,这样的做法会影响中国的互联网发展,不利于那些发表独立见解和思想的网站,同时这些做法也迫使一些打“擦边球”的网站只能通过外逃的方式来获得生存空间。有人引用《世界人权宣言》 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来维护网上发表文章的权利。
同时反对者认为,审查手段会造成灾难,比如在SARS事件初期,政府在网络上严格禁止疫情的发布与讨论,导致疫情的进一步扩大和产生更多的伤亡。
不少法规招致批评与反对,公安部33号令第五条认为“通过互联网……阅读……不法……内容”为非法,由此导致两名浏览黄色网站的人员被公安部门抓捕和处罚,这一事件引起激烈争论[30],不少人认为其远甚于清朝文字狱,建议对此规定进行违宪审查[31][32]。
针对网吧的严格管理,许多人认为阻碍了这一行业的发展和国人利用网络的机会,特别是对于12时以后夜间停止营业和上网吧者必须出示身份证的规定,受到激烈争议,认为这与保护未成年人没有必然因果。有言论认为一些部门为了增加一些官方产品,例如软件和防火用具的销量而提高许可标准。规范化过程中数以万计的网吧因此被关闭。
也有意见认为,中国的网络审查由于其标准的模糊性和预先审查,对网络自由构成的威胁和其他国家实行的事后审查是有很大区别的。批评者的意见主要集中于预先审查,而不是依法进行的对违法网站的惩罚和关闭行动。
网络审查使互联网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净化,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色情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虽然部分学术商业网站并没有被封锁,但是诸如CNN或BBC国际媒体等及一些被认为可能散布对中国中央政府不利观点的新闻媒体网站无法被访问和浏览也产生了争议:在这个问题上有些人[谁?]认为,CNN或BBC等网站的言论有失公允,对中国的一些报道可能带有偏见,是需要进行审查的;但是也有人[谁?]认为,审查的同时对国人从其它观点正常观看新闻事件以及相关评论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很多中国大陆公民[谁?]认为,网络审查是妨害个人自由的,是对个人人权的极大侵犯,至于情色网站,目前测试结果是国外大多数的情色网站是都可以访问的,被封查的只是政治站点。而且国内情色内容的主要传播途径是各类P2P软件,几乎可以在上面搜索到所有国外情色网站需要付费下载的内容,而且这里并不禁止未成年人下载。由于大多数中国地区网络对流量并不限制,所以BT等下载方式极其普遍,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情色内容的普及。
一些人[谁?]认为由于各类破网软件的流行,中国大陆政府一贯的官僚低效的作风也在一定程度上使所谓的网络审查失去意义。有人[谁?]认为,连网警自己都可能不会相信这些审查真的有用,这只是一个程序而已。但也有相当多的人认为中国政府在严厉执行网络审查,这类审查的目的在于阻止大多数网民接触当局认定不合适的讯息。
2007年下半年开始,中国大陆当局开始陆续封锁台湾部落格网站,至今前几大网站无一幸免。很多人[谁?]认为,这与今年三月台湾即将举行总统大选有关。不过台湾的业者表示,其实台湾的部落格网志多半讨论娱乐、运动、旅游、美食等生活议题,很少讨论政治。他们不理解中国大陆政府的作法。2008年1月4日,台湾陆委会发言人刘德勋表示,中国大陆政府封锁台湾网站是把双刃剑,伤害到海峡两岸人民的利益;他还批评中国政府不以健康、正常的态度对待网络,封锁网站也多半不给理由,这也伤害中国大陆的网络发展。
中共政府对网络内容进行审查是基于中国社会制度的特殊性,部分民众对此持支持态度,同时也有持相反意见的人士。在执政党观点和部分民众看来,基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及政治不被外国各方不同势力影响的考虑,中国实行这一制度是有一定必要性的,但是也产生了一定消极影响。在追求言论自由的国内外民众看来,由于中国是世界上仅存的几个实行社会主义及一党专政制度的国家,网络审查是有意识的政治操纵。
北京制定了一套要求网络出版商自我审查的规定,违反规定的惩罚可能是关闭网站。与此同时,一些跨国公司、政府部门、大学和其它组织签署了由中国互联网协会起草的《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签署者同意禁止“制作、发布或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和危害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很多公司的搜寻器已有效地滤掉含有“人权”、“法轮功”和“1989天安门”等通常被北京认为具有违法内容的大部分网站。
多人因在网上发表传播反对批判政府的文章、信息而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并逮捕。但相当多人认为煽动颠覆罪范围过大、无煽动对象也能入罪、相关行为如颠覆批评标准模糊、缺少司法解释、给予政府空间过大。2001年有多人发表网络言论因这一罪名而被逮捕,就此多位学者与律师上书人大要求限制或取消这一罪名,在2003年,多名学者和法律人士签名要求人大就这一罪名进行司法解释。
关键字过滤给国内的相当多的科研人员,大学师生的正常科研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正常的关键词搜索可能被重置,并在随后的几分钟内相关网站被封禁无法再次浏览。这些影响被认为给经常需要到国外技术网站、搜索引擎网站、数据库网站搜索信息的国内科技人员带来了相当大的困扰。为了避免过滤系统的干扰,人们想出了一些对策,比如拆字法,同音异形字替代法,符号插入法等等,形成了中国网络上特有的人文景观[33]。
由于中国大陆当局封锁连往香港的网站连线,对不少往返深港两地的学童影响很大。他们在使用深圳家里的网络连线时,不单有很多网站都被屏障了,就连学校的内联网站亦在屏障之列。由于现时香港大多数学校都要求学生登入各个网上学习平台去完成课业,这些屏障措施对学生的学习造成打击。而学校方面,为了适应这差异,亦要调配额外资源,让学生在离开学校返回内地的家前,能够在学校先行完成所有网上课业。
对于较高年级的学生,由于他们在内地的连线所能够搜寻到的内容比在香港生活的学生为少,这亦影响到他们在功课方面的质素:一方面他们的作业缺乏多方面的观点;另一方面,内地网站的抄袭风气炽烈,亦间接对学生的资讯素养造成不良的影响。
因为中国大陆网络审查的模糊性,中央政府对网络资讯的管制,被怀疑很多时候所产生的影响都不只对内地有效,而是不时都会影响到其他地区。例如:2005年1月22日凌晨,在香港的不同网络都不约而同的不能存取《大纪元时报》(与法轮功相关的报纸),而其IP位址就被挟持及重定向到其他不相关的网站去(在 i-cable 的线路被导往日本一家叫柴田的家具店,教育学院的线路则被导往新英格兰一个曲棍球的网站),这一事件被很多香港居民认为与中央政府的审查有着直接的关系。
此外,中央方面过去曾多次为了防止内地网民前往香港BBS或网站,从而获得香港实况或海外事件非官方版本,曾经多次在有争议事件发生时期(主要以香港政治事件,如香港七一游行;或国际事件中情况与中央政府所述口径不一,如中美军机相撞;或盛传国内政治情况有变时)。以香港著名的BBS香港网站为例,有多方消息确称于多次不同时期,由中国官方或所属机构发出而对其服务器及DNS Server进行攻击,使内地、香港或海外的用户都不能依正常途径连往该站。并且即使站长多次改变使用的线路,亦不能改善被攻击的情况。部分与中央立场有异的香港政党网站或中立的论政、新闻网站亦有相同情况。另外,在香港亦不时不能连上 www.google.com;反而 www.google.com.hk 则任何时候都可以连上。这亦被认为与中央政府封禁与google协议有关,干扰了 google.com 在香港的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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