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


征收 (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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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中常见的将被拆迁的建筑,墙壁上写了一个大大的“拆”字,摄于北京

征收(又称土地征用权)系指政府为促进物品利用、增进公共利益,基于政府公权力之作用,依法定程序,取得特定私有物品,并给予当事者相当补偿之行为。

就现代民主或西方国家,征收行为虽常引起争议却也是防治资本扩张与实现社会正义的利器。

另外,征收的法制化是2000年之后,中国面对的极大考验。一部分学者认为,认同征收或将征收制度化是中国迈向国际化的一个重要关卡。可是又有部分学者认为将征收法制化,即全面否定社会主义公有制,也就是全面“姓资”。而不管怎,两方都出现了严重分歧及难以妥协的差距。例如:中国《物权法》草案第49条规定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两方学者都对于该法条的立法精神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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